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个人自愿报名的原则;
3、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4、各岗位招考名额与报考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特殊专业不能低于1:2的开考比例;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进行适当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选聘单位和选聘名额及岗位
选聘的具体单位、名额、岗位等见附表。
三、选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1、报考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的首次就业人员(紧缺专业及临床小科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中的首次就业人员)。
2、报考中心卫生院和镇乡卫生院的考生,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中的首次就业人员和已取得执业资格的成人教育医学类专科毕业生中的首次就业人员。
(二)年龄要求:
1、近三年内医学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中的首次就业人员;
2、具有成人教育医学类本科学历或已取得执业资格的且具有成人教育医学类专科学历人员,其参考年龄控制在35周岁以下;
3、受聘在院长岗位工作、具有成人教育医学类本科学历或已取得执业资格的且具有成人教育医学类专科学历人员,其参考年龄放宽至38周岁。
(三)其它
报考县人民医院需加试临床技能考核(分值占考试成绩的50%)。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10日至7月25日。
(二)报名地点:三台县卫生局人事股。
(三)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报名、考试的,可持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参加报名、考试,待领取身份证后进行确认,下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本人1吋免冠同底近照2张。
以成人大专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填写《三台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以毕业专业按照公布的招聘单位及岗位(专业)要求报名。一名考生可以兼报两个及以上的岗位,考试考核后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笔试)
考试时间:2008年8月6日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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