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
人
才
眉山市东坡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2012年度初级、中级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眉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眉职改办〔201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2年度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蜀ICP备05015773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47号